□ 杨基平
城市既是世界各地历史文化的象征,又是文化过程的产物,带有明显的地域文化特征。作为一座城市发展历史的重要一环,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对城市的建设与发展有重要影响。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发表一系列重要论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为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工作引航指路。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历史文化遗产承载着中华民族的基因和血脉,不仅属于我们这一代人,也属于子孙万代。要敬畏历史、敬畏文化、敬畏生态,全面保护好历史文化遗产,统筹好旅游发展、特色经营、古城保护,筑牢文物安全底线,守护好前人留给我们的宝贵财富。”
濠江历史悠久,人文荟萃,早在宋元时期便有村落聚居住,形成了许多古色古香的自然村落。同时,由于濠江区是著名侨乡,部分村落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了侨居地建筑风格的影响,成了一批有“侨”特色的建筑。其中,濠滨社区、珠浦社区、东湖社区、凤岗社区、青篮乡(青篮社区、青林社区、青盐社区)等社区均保留了一定规模数量的历史风貌建筑,是“留住乡愁”与“全域旅游”的富矿。
对标对表国内先进地区,濠江区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方面仍存在不小的差距,具体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历史建筑在城市更新中失去原有韵味。首先,以达濠苏州街为例,一处极具历史价值的古街,在早些年旧城改造中得以幸存大部分,现在置身这处街段,两边共27间最原汁原味的二百年以上老铺,被惨白的墙壁和丑陋的门面所替换,铺与铺之间相邻的有些木柱露出十分之二三在外约略可辨,多数门坎仅用水泥作不平整的简单批档,连贴片普通石板都没有。其次是历史风貌建筑周围的历史空间环境已被所谓的“现代建筑”空间所取代,以往古老的空间格局和传统风貌荡然无存;在许多村落的老祠堂、老民居之间,夹杂着一些新的建筑物;有些村民为改善生活居住条件,随意翻建或修缮古屋古院,把古栈道的路面毁坏铺成水泥路。这些都在相当程度上减弱和破坏了村落的古朴风貌和历史氛围。
二是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活化主体难以界定。当前,文物保护工作由文物主管部门负责,上至国家级文物,下至区县级文物,只要是文物都能找到对应的管理部门及管理责任人。然而,一些即将消失在民间的具有一定政治、历史、文化、美学价值的历史风貌建筑,由于未能满足不可移动文化的认定标准,未能得到政府部门应有的重视,只能依靠单薄的民间力量在坚持摸索挽救之路。以达濠青篮乡宫仔巷和通东路一带为例,有几座毗邻而建的达濠家喻户晓的梅春魁梅将军故居。将军第中,五行山墙中“金式”厝角头上,依稀可见色彩缤纷的嵌瓷雕饰。门楣上棱角不再分明的石狮、经风雨侵蚀而显斑驳的麒麟照壁,仍不减当年雄健之姿。昔日的显赫与荣耀彰显在房檐楼宇上雕刻的一笔一划中。将军第保留着清代的建筑风格,有的已经破败,有的仍存旧时望族的印记。若没有足够的能力去维护,将军第风貌建筑将被荒废,最终有可能变成颓垣废址。
三是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与活化缺乏资金支持。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不仅政府部门开展相关工作需要资金,而且相当一部分历史风貌建筑本身就是对应时期工艺的集大成,开展修复修缮工作自然离不开民间的能工巧匠和修复工艺,也就离不开资金的支持。现实中用于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的资金本就有限,难以为尚未成为文物或历史建筑的历史风貌建筑腾出资金空间。
为此,笔者提出如下建议。
(一)摸清底数,深入掌握历史风貌建筑的整体情况。要做好广大农村地区历史风貌建筑的保护工作,必须心中有数,弄清濠江区历史风貌建筑的分布、现状及保护重点。当前,我市共开展了6轮次文物普查,中心城区开展了3轮次历史建筑线索普查。濠江区有必要对各街道的历史风貌建筑进行一次地毯式的普查,弄清其分布情况及保护重点。只有通过普查,才能全面了解风貌建筑的情况,才能按照要求进行保护。
(二)用足政策,推动具有历史价值的风貌建筑纳入保护。根据中央、省、市文物保护方面和历史建筑方面的政策法规,推动各区县政府尽快将普查出来的历史风貌建筑线索分门别类,将极具政治、历史、文化、美学价值的且符合文物认定要求的风貌建筑推荐申报为区县级文物,甚至市级、省级文物,其余则列为区县级历史建筑,按照文物保护和历史建筑保护的等级,分别制定保护措施,予以登记、建档、公布、挂牌、保育活化等。
(三)合理规划,统筹推进历史风貌建筑保护与城市更新。按照“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传承发展”的原则,在制定村镇规划时应注意与各级文物保护规划、历史建筑保护规划充分协调,充分体现风貌建筑的历史文化特点,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严禁随意拆除破坏,禁止在历史风貌建筑集中的地区新建高层建筑,坚持人与历史文化环境和谐、协调发展。在保护历史风貌建筑的过程中,应在符合保护规划要求的前提下,优先安排历史风貌建筑周边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项目,改善周边居住环境和居住条件,吸引居民回流。一旦留住居民,提高居民生活质量,就能增强居民参与保护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四)加强宣传,营造全民参与历史风貌保护的氛围。濠江区有关部门要充分运用各种舆论手段和宣传形式,广泛宣传中央、省、市在文物保护、历史建筑保护方面的政策和法律法规,努力提高全社会参与保护的意识。并积极利用新闻媒体、网络媒体以及通过举办展览、讲座、知识竞赛、编印资料等多种途径和形式,利用农村文化室、科技屋等有效载体,重点宣传保护的对象、内容和措施等,有的放矢地对广大人民群众进行宣传教育,让各级乡镇和广大人民群众充分认识到保护好历史风貌建筑的重要性和意义。
(五)开源节流,扩充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资金。在经济上保证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顺利开展,这是保护工作的关键和中心工作。各街道应高度重视和支持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积极研究解决遇到问题和困难,不仅要把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的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设立专项保护资金,还要积极组织民间文保力量,多渠道筹措保护工作的必要资金。区财政除了需积极向市、省级主管部门协商,申请财政专款补助外,还应对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成效显著的街道、社区予以补助及嘉奖,激发其对保护工作的积极性。
(六)多管齐下,大力推动人才队伍建设。在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中不仅应加大从社会和院校招录文物保护方面人才的工作力度,还应广泛吸纳文物专家、民俗学家、历史学家和建筑设计大师等方面的专业人才广泛参与其中,组建专家委员会,完善评估体系,开展好基础研究、技术指导和文化咨询等工作,才能使历史风貌建筑保护工作达到预期目标。
(作者单位:濠江区政协文史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