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林子海)疲劳驾驶是行车的“大忌”之一,近日,我市交警部门就查获了两名疲劳驾驶的司机,并依法对其进行了处罚。
为有效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为群众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近来,我市公安交警部门持续开展交通秩序整治行动,对易肇事肇祸的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加大查纠力度,全力为群众出行营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5月18日晚,交警龙湖大队三中队组织民警、辅警在泰山龙江路口设卡,严查“两客一危一货”等车辆,加大力度打击疲劳驾驶、超速超载、不按道行驶等交通违法行为,做到发现一起、纠正一起、处罚一起,切实筑牢路面交通安全防线。
行动中,执勤民警对一辆经过设卡路口的号牌为鲁Q/28***的重型半挂牵引车进行检查,在对该车行驶记录仪数据进行取证时,发现驾驶员卞某存在疲劳驾驶记录。随后,民警又查获一辆号牌为冀A/16***的重型半挂牵引车,其驾驶员王某同样存在疲劳驾驶记录。执勤民警分别对卞某、王某进行批评教育,指出疲劳驾驶是引发交通事故的重要原因之一,根据交通法律法规的规定,连续驾驶车辆达4小时,至少需要休息20分钟才能继续上路行驶。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对两人作出罚款200元、驾驶证记3分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