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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海上风电与新型储能双驱并进 引领县域经济新质生产力腾飞

日期: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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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理论与实践       上一篇    下一篇

  培育主导产业,发展县域经济,是一个地区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支撑。海上风电相关产业的蓬勃发展,不仅推动了能源结构的优化升级,更是践行新质生产力理念,为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推动“海上风电+新型储能”产业的技术进步与升级,推进“海上风电+新型储能”一体化发展,是汕头打造县域经济新质生产力引擎、进一步深化“百千万工程”的必然选择,也是推动汕头市在现代化活力经济特区建设中迎头赶上,实现中国式现代化汕头实践的必由之路。

  一、加强政策扶持与规划引导

  一是加强规划引领。科学规划研究制定汕头市储能发展规划(2024-2030年),确保“海上风电+新型储能”产业有序发展;建立动态监测与评估机制,确保规划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二是制定专项政策。研究出台财政、税收、金融等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海上风电和储能项目建设,降低企业运营成本;加强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提高政策利用率。三是突破政策障碍。利用特区立法权因地制宜制订海上风电配置储能规则并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支持;谋划建设潮阳绿色新材料产业园区,协调上级部门予以审批备案,打造汕头潮阳核心储能产业基地。

  二、推进强链补链与产业协同

  一是瞄准头部企业,精准引入新型储能产业领军力量。重点引进在电化学储能、压缩空气储能、氢气储能以及能源电子等领域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企业,快速实现产业链的补全与强化,加快构建完整的新型储能全产业链生态体系。二是培育本地企业,引导推动汕头储能产业核心发展。发挥本地新能源企业在新能源领域关键零部件的产业和成本优势,与招引具有发展潜力、具备自主制造电池和电池储能系统中的核心设备(PCS)能力的外来企业协同合作,在汕头建设电芯产线、电池模组产线、电池簇产线、PCS产线、系统集成产线,并引导、鼓励和支持海上风电开发企业与本地新能源企业在新型储能方面开展深度技术合作,打造汕头核心储能产业链条。

  三、优化经费与人才要素保障

  一是加大经费支持力度。建立完善多元化的经费支持机制,给予具有重大创新性和市场前景的项目优先支持和经费保障,鼓励企业、高校和研究机构联合申请科研项目,攻关海上风电和新型储能领域的关键技术难题。二是建设平台。建设一批创新载体,加大对我市化学与精细化工广东省实验室下设的新能源材料与发展研究中心的扶持力度,搭建风电企业与在汕高校的合作平台,支持“海上风电+新型储能”技术的研发与创新。三是打造人才高地。发挥本地高等院校平台作用,引导投入开发海上风电+新型储能等相关领域创新研发,支持新型储能技术特别是制氢储能技术开发以及产业化发展;推动本地院校与企业建立紧密的合作关系,共同开展人才培养工作。

  四、加大市场培育与应用开发力度

  一是鼓励储能企业参与发电侧、电网、用户侧储能建设,创新新型储能应用场景,培育壮大新型储能市场。加快引入安全、高效、占地较小的新型储能电站项目,鼓励储能企业灵活参与海上风电发电侧新型储能建设;鼓励储能企业与电网公司加强电网侧储能合作;鼓励储能企业创新用户侧储能新模式;探索以园区为单位建设集中式大型储能项目和优先供应大工业用户或者重点项目的电力供应新模式,助力企业降本增效。二是成立储能电站投资开发公司,深度绑定产业链企业,实现利益协同。三是推动海上风电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实现各类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借鉴海南等地的先进经验做法,充分发挥我市海上风电资源优势探索建设与海上风电相融合的海底数据中心新模式,大幅度减少数据中心能耗,利用数据中心赋能海上风电产业,提高风电场的运营效率。

  (第二调研组成员:彭晓鹏、陈晔、李依依、吴洁銮、罗剑宾、黄银雄、张晓明、程鹤楠、李泽辉、朱苏琴)

  指导老师:林沛娜、熊剑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