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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7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 明

日期: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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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环球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胡少玲(身份证号码:440502197206170827)、胡木雄(身份证号码:440509197907043614)系被继承人胡汉保的子女。被继承人胡汉保于2023年1月19日死亡,被继承人与其配偶曾惠华共生育胡木海(已死亡,生前未婚未育)、胡木挺、胡少玲、胡木雄子女四人。位于汕头市迴栏坊11、12号全座(共3.5层,框架结构,叠合面积95.28平方米)系被继承人胡汉保与配偶曾惠华的夫妻共同财产,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被继承人对该房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部分按法定继承办理,因该房产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现该房产已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赠与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被征收房产共有人曾惠华自愿将被征收房产的夫妻共同财产份额部分赠与继承人胡少玲、胡木雄,并自愿放弃对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继承人胡木挺也自愿放弃对被征收房产的继承份额。即被征收房产由继承人胡少玲、胡木雄共同继承接受并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收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收补偿款。

  二、若对上述被征收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三、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继承及相关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胡少玲 胡木雄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