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郑奇敏(身份证号码:440504196503310820)系中山路369号602号房壹套上盖权(中山路71号2号门602号房壹套上盖权)的房屋继承人。该房产原系伯父郑觉非于1982年从马来西亚回汕头探亲时购买所得并赠与声明人的父亲郑少平,受当时外汇政策限制,房屋权利人以伯父郑觉非的名义登记,但房屋产权属声明人的父亲郑少平所有。声明人的父亲郑少平和母亲刘素容共生育有三个女儿:郑奇惠、郑奇敏、郑奇智。声明人的父亲郑少平于1996年12月6日去世,母亲刘素容于2022年12月28日报死亡注销户口,祖父母均先于父亲郑少平死亡,因祖父母均在马来西亚去世,无法取得其死亡证明材料。父亲郑少平与母亲刘素容没有设立遗嘱,即位于中山路369号602号房壹套上盖权(中山路71号2号门602号房壹套上盖权)按法定继承办理。现该房产由继承人郑奇敏、郑奇智居住,因历史原因该房产至今尚未办理继承公证和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因该房产被纳入粤东城际铁路项目汕头金平段征地拆迁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及继承的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郑奇惠、郑奇智自愿放弃对上述被征拆房产的继承份额,由声明人郑奇敏单独继承,并按规定办理征拆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拆补偿款。
二、若对该房产产权、继承有异议者,请于声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粤东城际铁路项目大华段征地拆迁工作组办公室(下称“大华段征拆办公室”,地址:中山路71号,联系电话:87250629)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大华段征拆办公室办理征拆补偿手续。
三、声明人声明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权属存在任何产权、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完全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郑奇敏
2024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