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权利人陈大汉有坐落于汕头市澄海区文化路商品房2幢304号的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字第1954334号]。现陈大汉已于2015年7月26日死亡,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申请报告,上述不动产陈大汉所得份额应由陈苗纯继承。请对上述不动产权利有异议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手续。 不动产继承人:陈苗纯 2024年5月15日
不动产登记权利人陈大汉有坐落于汕头市澄海区文化路商品房2幢304号的不动产[权证号:粤房字第1954334号]。现陈大汉已于2015年7月26日死亡,根据所有继承人签订的申请报告,上述不动产陈大汉所得份额应由陈苗纯继承。请对上述不动产权利有异议者,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据向汕头市澄海区不动产登记交易中心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将按规定程序申请办理不动产继承登记手续。
不动产继承人:陈苗纯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