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肖惠卿,女,身份证号码:44050419580826084X,位于汕头市中山路204号全座房屋(房屋所有权证:粤房字第2669478号)产权人林本立。现该址房屋列入新兴片区旧城改造范围。该房屋由林本立的弟媳肖惠卿长期居住,鉴于林本立长期以来无法取得联系,现由其弟媳肖惠卿就上述房屋办理拆迁补偿手续等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由肖惠卿办理上述房屋拆迁补偿手续并领取补偿款。
二、今后林本立或其合法继承人若主张其权利时,由声明人自行理楚。
三、对该房屋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十五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隆泰新兴片区旧城改造办公室(下称“拆迁办公室”,地址:新兴路三洁六巷八号之二)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拆迁办公室办理拆迁补偿手续。
四、声明人承诺上述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等其他情况。
五、声明人对上述声明内容承担所产生的一切法律、经济责任及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声明人:肖惠卿
2024年5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