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郑丽兰于2023年4月23日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1902号房产壹套,不慎遗失收款收据,号码列:0139747、0139749,共两张,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声明人:郑丽兰 2024年4月20日
本人郑丽兰于2023年4月23日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购买海湾一城时代花园16幢1902号房产壹套,不慎遗失收款收据,号码列:0139747、0139749,共两张,现声明以上收款收据作废,如有异议,请于15日内向汕头市长平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提出书面异议。
声明人:郑丽兰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