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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5-08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汕头日报

声明

日期:0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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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国内       上一篇    下一篇

  声明人魏从亮(公民身份证号码:440502196604130818)系被继承人魏学训之子。被继承人魏学训已于2021年11月19日死亡,其配偶蔡秀香已于1997年3月10日死亡,被继承人魏学训及其配偶蔡秀香生前共生育子女:魏雪慧(出生日期为1951年2月27日,与派出所关系证明中,出生日期为1950年12月30日的魏雪惠实际为同一人)、魏雪珍、魏从道(2019年1月29日死亡;配偶:许建英;子女:魏晓霞、魏晓乐)、魏从义(1992年1月27日死亡;配偶:许美玉;女:魏晓佳,后更名为许晓佳)、魏从理(1966年11月4日死亡,未婚无子女)、魏雪芳、魏从亮共7人。被继承人生前没有设立遗嘱,其位于同兴街137号后座102房一楼(旧址:同兴街137号后座之三第一层,面积20.61m^2,混合结构)和东丰栈巷2号之1二楼(旧址:同兴街137号后座之一第二层,面积33.91m^2,混合加贝灰结构)以上两套房屋遗产按法定继承处理。以上两套房屋为汕头市达濠区牛奶场(现更名为汕头市金平区达濠牛奶场)于1995年分配给职工魏学训居住使用,并于2017年11月28日出具证明证实以上两套房产为魏学训所有,但至今未办理确权登记手续。因上述两套房产被纳入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项目房屋征收范围内,现就办理征收补偿手续及继承等有关事项声明如下:

  一、继承人魏雪慧、魏雪珍、许建英、魏晓霞、魏晓乐、许美玉、许晓佳、魏雪芳一致确认同意放弃对该房屋的继承份额,由继承人魏从亮继承并按规定办理房屋征拆补偿手续及领取征拆补偿款。

  二、若对该房产产权有异议者,请于登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持合法证件向汕头市金平区乌桥岛棚户区改造补偿安置办公室(地址:汕头市金平区北海旁路5号)提出书面异议,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声明人将按有关规定与征收办公室办理征收补偿手续。

  三、声明人声明上述被征收房产没有侵犯他人合法财产权益;不存在产权纠纷和继承纠纷或其他债权债务纠纷;不存在抵押及其他权利负担的情况;不涉及诉讼、仲裁事项或查封、冻结等司法措施。若因该房产存在任何产权、继承及相关债权债务纠纷等,均由声明人负责理楚,所发生一切经济法律责任概由声明人承担。

  特此声明

  声明人:魏从亮

  2024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