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公安局 关于无主财物处理的公告
日期:04-09
汕头市公安局禁毒支队在侦办一起贩卖毒品案中,从李某住所(壹品湾琥珀公寓)依法扣押人民币17000元,上述财产目前原主不明,现予以公告,请资金所有人于公告发布之日起,六个月内持合法证明材料、身份证等到我局认领。
本公告发布期限届满后,仍无人认领或无法提供合法依据的,我局将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依法将上述款项及孳息上缴国库。
公告时间:2024年4月9日-2024年10月8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江警官0754-88964274
联系地址:汕头市黄河路88号
特此公告
汕头市公安局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