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gcolor="#efefef">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宋亮、李琴辞去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宋亮的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有关规定,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决定:接受宋亮、李琴辞去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宋亮的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杭州市余杭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相应终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