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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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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串串房”的病,不能只靠消费者“治”

日期: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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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7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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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郭元鹏

  从北京冯先生为追回4.8万元租金耗时近两年维权,到上海夏女士被假检测报告蒙蔽,再到杭州李女士遭遇“投诉无门”只能诉诸法院,频发的“串串房”事件,揭开了住房租赁市场的隐痛。这类用劣质材料快速装修、甲醛超标的房源,成了威胁租客健康的“隐形杀手”,而租客维权时面临的“检测造假、责任推诿、投诉不畅”困境,更暴露出一个关键问题:“串串房”的病,绝不能只靠消费者独自“医治”,更需监管发力、制度兜底,才能还租房市场一片清朗。

  从多位租客的经历来看,“串串房”维权难,难在“三道坎”,而每一道坎都指向监管与制度的缺失。

  第一道坎是“证据造假与责任真空”。夏女士遭遇的“无公章假检测报告”、冯先生面对的“中介双身份规避责任”(签约用经纪公司、装修用租赁公司),本质上是市场缺乏对房源检测报告的统一审核机制,也未明确中介与房东在装修质量上的连带责任。租客即便手握合法检测报告,也常因合同漏洞陷入“各说各理”的僵局。

  第二道坎是“投诉渠道不畅”。李女士拨打投诉热线被以“民事纠纷不受理”拒之门外,周女士报警后仍需靠法院调解——现有投诉机制对“个人中介+房东”的纠纷缺乏有效介入,行政监管与司法救济之间存在“空白地带”,让租客维权陷入“求助无门”的困境。

  第三道坎是“维权成本过高”。冯先生耗时近两年才追回损失,周女士为几千元押金要走法律程序,对普通租客而言,时间、金钱与精力的消耗,往往让维权变成“得不偿失”的选择。这种“高成本维权”,变相纵容了不法中介与二房东的侥幸心理。

  要治好“串串房”的病,不能只寄希望于租客提高警惕,更需多方合力,构建全链条的治理体系。

  首先,监管要“主动向前”,筑牢房源准入门槛。相关部门应出台租赁房源“强制检测”制度,要求中介与房东在出租前必须提供CMA机构出具的空气质量报告,并对报告真实性进行备案审核;同时,严查中介“双身份”“假报告”等违规行为,加大罚款与信用惩戒力度,让违法者“得不偿失”。

  其次,制度要“兜底保障”,降低租客维权成本。可建立租赁纠纷快速调解机制,设立专门的住房租赁维权通道,由专业人员介入协调,避免纠纷直接推给“法律途径”;同时,明确合同示范文本,强制要求注明装修质量责任与甲醛超标赔偿条款,从源头减少“责任推诿”空间。

  最后,行业要“自我约束”,强化诚信体系建设。租赁平台应建立中介与房东的信用评级机制,将“串串房”违规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对失信主体实行“行业禁入”;同时,推广“阳光装修”模式,公开房源装修材料与检测报告,接受租客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