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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中泰街道南湖小镇三期安置农居点市政基础配套建设工程(一期)项目;南湖小镇三期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建设需要,经中泰街道研究决定,对以上项目红线内坟墓进行迁移,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迁坟范围
1、南峰村、南湖村涉及的南湖小镇三期安置农居点市政基础配套建设工程(一期)项目:东至南湖村土地,南至苕溪南路,西至规划环溪路,北至规划环溪路(详细位置可咨询所在村)。
2、南峰村、南湖村涉及的南湖小镇三期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东至规划南峰路,南至南湖小镇三期,西至规划环溪路,北至规划环溪路(详细位置可咨询所在村)。
二、迁坟时间
凡属以上范围内的坟墓应在2025年5月15日之前自行迁移,逾期不自行迁移的均按无主坟处理。
三、骨骸和骨灰的处理
凡坟墓迁移的骨骸或骨灰,都必须进入所在村公墓,严禁乱葬乱埋。
四、各迁坟范围内的坟主,应当自觉遵守本公告规定,按期配合迁坟。
迁坟相关协调事宜请与所在村联系。
余杭区人民政府中泰街道办事处
2025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