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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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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余杭时报

年报不收费 切勿受骗上当

日期: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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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6版:法治       上一篇    下一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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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报讯 (记者 凌怡 通讯员 应聪铃) 每年1月1日至6月30日,经营主体应当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市场监管部门报送上一年度年度报告,并向社会公示。在此期间,诈骗分子也悄悄活跃起来,绞尽脑汁借年报进行诈骗。

  “杭州XX有限公司,您有年报未申报历史,如需注销点击链接谨防泄露。”近期,有经营主体反映收到了“微企家”等平台推送的关于逾期未年报的短信。

  点击短信中的链接,发现界面显示年审费用,要求付款才能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该经营主体负责人觉得有异常,立即向市场监管部门询问,避免了财产损失。

  反诈中心提醒,因逾期未申报年报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在及时补报年报后,可通过“浙江企业在线”微信公众号,点击“企业在线”-“经营异常信用修复”申请移出异常名录;接到关于年报的电话、短信或邮件时,要保持警惕,不要轻信陌生人的说辞。

  年报是自主填报且不收取任何费用的,如收到类似短信或电话务必提高警惕,避免上当受骗,有任何疑问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咨询。

  新闻链接

  谨防“年报诈骗”这五种套路

  冒充市场监管人员,声称年报和信用修复需缴费 不法分子通过打电话、发短信或加微信等方式,联系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声称其未进行年报申报或信用存在问题,要求缴纳一定费用以进行信用修复或完成年报。有的还发送含有链接的短信,要求输入银行卡号、支付费用。

  制作虚假入口和交易平台 不法分子在微信等社交媒体上制作虚假的年报入口或交易平台,诱导经营主体点击并填写相关信息,从而骗取银行卡账号、身份证号及密码等重要隐私信息。

  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诈骗短信 不法分子通过短信发送含有非法链接的信息,引诱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点击,并在非法交易平台上进行诈骗。

  利用不明来源的快递件进行诈骗 不法分子邮寄到付快件,要求企业支付运费,信件中包含所谓《企业年检公告》,以企业年检过期为由,责令其接受“年检”,并支付费用。

  第三方中介机构协议收费 虚假的第三方中介机构通过给经营户发送信息,要求签约协议并支付钱款进行年报,从而骗取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