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张帆
解散客户群、改微信名、删除朋友圈——“人声鼎沸”的助贷行业突然安静下来。这一切的变化,源于9月30日起正式施行的《金融产品网络营销管理办法》。《办法》对金融机构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以及第三方互联网平台接受金融机构委托为金融产品网络营销提供服务的行为进行全面规范,更好保护金融消费者和投资者合法权益。
这份由中国人民银行等八部门联合发布的新规明确:金融机构、第三方互联网平台外的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开展或变相开展金融产品网络营销。
这意味着,必须以诚信为本,那些没有金融牌照的贷款中介不能再以个人名义发布贷款广告了。即便获得了金融机构授权,也必须由金融机构以自身名义发布,中介只能做“渠道”,不能当“发声主体”。
事实上,从4月24日《办法》对外公布,到9月30日起正式实施,金融产品网络营销市场已经感受到了寒意。一个共同的趋势正在显现:流量逻辑正在让位于责任逻辑。
新规跟普通人有什么关系?
过去在短视频平台刷到“低息贷款”广告,填了个人信息,可能被层层转卖给多个中介,骚扰电话接踵而至。新规出台之后,转接必须跳转至金融机构自营平台,中间环节不能“截胡”。
过去看直播买理财,主播可能连从业资格都没有。新规出台之后,营销人员必须是金融机构从业人员,具备相关资格并获得授权。
过去弹窗广告的关闭按钮藏得极深,一点就自动下载APP。新规要求弹窗广告必须显著标明关闭标志,且必须能一键关闭。
算法不能“算计”。新规明确:不准用算法模型诱导过度消费。
这些变化,每一条都指向同一个方向:把选择权交还给消费者。靠信息不对称赚快钱的路子,注定走不通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