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整治井岸镇环山中路29号、33号隐患房屋的公告
日期:08-14
环山中路29号101房、33号302房业主:
环山中路29号、33号房屋经初步排查房屋整体存在安全隐患,根据《珠海市房屋安全管理规定》需尽快对房屋进行整治解除安全隐患。
近期我镇将对该幢房屋开展整治工作,因前期未联系到环山中路29号101房、33号302房业主,请上述业主看到该公告后,于2026年9月15日前与美湾社区居委会或井岸镇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了解相关整治工作情况,逾期未联系将视为业主对整治工作无异议,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
美湾社区居委会联系人:李工;联系电话:2786235。
井岸镇城市管理办公室联系人:郭工;联系电话:2786050。
井岸镇人民政府
2026年8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