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君悦来酒店有限公司:
珠海鹏强贸易有限公司与珠海君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于2026年5月20日签订《债权转让合同书》,珠海鹏强贸易有限公司将依据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珠中法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对珠海君悦来酒店有限公司享有的执行债权,除在执行过程中已执行到位案款444214.77元外,包括珠海市中级人民法院(2008)珠中法民二初字第2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本金、利息、罚息及案件受理费、保全费等债权全部转让给珠海君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珠海君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作为受让方,请贵司自本通知之日起立即向珠海君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履行偿债义务。
通知人:珠海鹏强贸易有限公司
珠海君来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