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行登记名称已于2026年2月26日由“珠海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依法变更为“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保障交易安全,避免因原业务印章被不当使用、冒用或伪造而产生不必要的法律纠纷,损害我行及善意第三方的合法权益,我行特此郑重声明如下:
一、即日起,我行以下业务印章予以作废销毁。
1.印章名称:珠海华润银行结算专用章,编号:313585000609、313585000650、313585000684、313585000730、313585000844、3135850
00367、313585000391、313585000406、313585000342、313585000455、313585000502、313585000131、313585000203、313585000287、3135850
00300、313585000061;
2.印章名称:珠海华润银行本票专用章,编号:313585000061、313585000254、313585000359、313585000414;
3.印章名称:珠海华润银行代理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业务专用章。
二、自本声明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以任何形式使用作废印章所从事的一切民事活动(包括但不限于签订合同、出具票据、办理银行业务等),均非我行真实意思表示,我行对此概不认可,所产生的法律责任及经济纠纷均与我行无关,我行不承担任何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因此造成的一切法律后果及经济损失,均由行为人自行承担。
广东华润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