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1-2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珠海特区报

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项目(珠海段))项目征收土地公告

日期:01-20
字号:
版面:第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5〕16号),将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莲洲镇东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土地共0.8244公顷征收为国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项目(珠海段))项目。

  二、征收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本次征收土地目的为因公共利益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通信、邮政等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的。

  三、征收土地范围: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及莲洲镇东湾村(详见附件4《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四、被征收土地情况:本项目涉及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莲洲镇东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的集体农用地0.2982公顷(不涉及耕地)、未利用地0.5262公顷。

  五、工作安排:请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小托村、大托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莲洲镇东湾村经济合作联合社及相关权利人,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90日内,持权属证明、征地补偿协议等,到斗门区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地址:白蕉镇万科魅力之城商业街华润万家二楼,联系电话:0756-2786707)、珠海市斗门区莲洲镇征收土地办公室(地址:莲洲镇城市管理办公室2楼,联系电话:2788090)申请征收土地补偿相关费用(已预付的扣除),土地征收补偿相关费用自本公告期满之日起三个月内足额支付。相关权利人配合办理产权注销登记,并将土地分别交付斗门区白蕉镇、莲洲镇。

  六、本公告公示期限为十个工作日,自发布之日起计算。

  七、详细征收土地范围、位置、坐标可到以下单位查询:斗门区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地址:白蕉镇万科魅力之城商业街华润万家二楼,联系电话:0756-2786707。斗门区莲洲镇征收土地办公室,地址:莲洲镇城市管理办公室2楼,联系电话:0756-2788090。斗门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地址:斗门区白蕉镇虹桥四路建设大厦七楼702室,联系电话:0756-2789450。

  八、其他事项详见本公告附件。

  九、行政复议渠道:被征收土地所有权人及相关权利人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60日内就《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5〕16号)向广东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附件:1.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粤府土审(04)〔2025〕16号);

  2.珠海市斗门区2024年度第三十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项目(珠海段))项目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3.关于国家管网集团广东省天然气管网珠中江干线项目(珠海段)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方案;

  4.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图。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