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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7
星期五
当前报纸名称:珠海特区报

拒绝入库纳统企业最高罚款50万元

日期: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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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3版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苏振华报道:1月6日,珠海市统计局、香洲区统计局联合执法,对辖区不配合入库纳统企业开展检查,督导相关企业应报尽报,维护统计法律法规的权威性、严肃性。

  该企业位于南屏科技园,已达到规模以上服务业企业标准。在园区工作人员多次上门联系企业负责人,要求企业依法提交有关资料并申报进入调查单位库后,该企业负责人始终以财务人员和财务资料在外地的母公司为由,拒绝提交相关资料。

  珠海市统计局、香洲区统计局了解情况后,6日,依据《珠海市、区统计机构统计执法监督分工协作工作办法》,组成联合检查组,对该企业进行统计执法检查。

  经过执法人员批评教育,并向企业负责人宣讲统计法律法规重点条文,指导梳理资料及后续填报流程。该企业负责人认识到自身问题的严重性,对之前拒绝、抵制统计调查的行为表示懊悔,并承诺立即改正错误,在补报期按时、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以消除不良影响。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规定:国家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以及个体工商户和个人等统计调查对象,必须依照本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提供统计调查所需的资料,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不得迟报、拒报统计资料。

  对于符合条件却拒绝申报纳入名录库或入库后拒报、迟报、提供不真实、不完整统计资料的企业,由统计部门进行查处。情节严重的,处1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