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
日期:01-04
因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3〕7号)等相关规定,现决定依法征收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国有土地使用权同时收回),具体征收事项决定如下:
一、征收项目名称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
二、征收范围
本次征收补偿范围是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用地范围涉及的珠海市祥盛特种门实业有限公司用地(珠海市香洲区南屏屏东四路3号)的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及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详见《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用地范围图》。
三、法律主体、征收部门和实施单位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的法律主体。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部门。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是本项目用地范围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承担房屋征收与补偿的具体工作。
四、签约期限
2026年1月4日至2026年4月4日。
五、征收补偿方案
征收补偿方案是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3〕7号)等相关规定制定的,详见《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六、征收行为限制
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和改变房屋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一概不作任何补偿,所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七、被征收人的行政救济方式
被征收人对本征收决定不服的,可在本决定公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在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八、被征收人的义务
被征收人应积极配合房屋征收补偿实施单位做好房屋征收工作。
九、现场接待地点
珠海市香洲区城市更新局
地址: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14楼
联系电话:0756-2617223
珠海市香洲区南屏镇人民政府
地址:香洲区南屏镇坪岚路13号
联系电话:0756-8672063
上班时间:每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黑白面将军山隧道至香海大桥新建工程(二期)项目(南屏科技园段)建设项目用地范围图及国有土地房屋征收补偿方案详见:www.zhxz.gov.cn。
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