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设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1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
珠海市设计中心依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经举办单位同意,拟向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机关申请注销登记,现已成立清算组。请债权人自2026年1月1日起90日内向本单位清算组申报债权。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