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昌莲
“只是向上一滑,马上跳转到购物网站”“随手晃了下手机,再一看进入了游戏页面”“‘立即查看’和‘×’的标志几乎挨着,太容易误触了”……《工人日报》记者近日选取多款APP实测发现,广告乱跳转的问题依然时有发生。对此,广东耀文律师事务所律师张爱东表示,“摇一摇”等动作本身难以被明确界定为法律意义上的“意思表示”。(12月23日《工人日报》)
在智能手机日益普及的今天,人们在享受便捷信息获取的同时,也饱受各类“跳转广告”的侵扰。无论是浏览新闻、使用工具软件,还是观看短视频,稍有不慎便被强制跳转至购物平台或低俗页面。这些无孔不入的广告不仅破坏用户体验,更可能窃取用户隐私、传播恶意程序,严重侵犯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信息安全。对此,必须将手机跳转广告关进“法治笼子”,以法律之剑斩断乱象之根。
从法治视角看,跳转广告的泛滥本质上是技术滥用与法律监管滞后之间的矛盾。我国广告法明确规定,广告应当真实、合法,不得欺骗、误导消费者。同时,网络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强调,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信息。然而,部分APP运营商利用技术手段,在用户未明确授权的情况下,通过“摇一摇”“滑动即跳转”等方式强制跳转,实质上构成了对用户自主权的剥夺,涉嫌违法。
更值得警惕的是,一些跳转广告背后隐藏着灰色产业链。它们通过诱导点击获取流量分成,甚至链接至虚假宣传、网络诈骗平台,成为网络犯罪的“帮凶”。此类行为不仅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也可能触碰刑法中关于非法经营、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等罪名的红线。法治社会不容“技术霸凌”横行,必须以法律为准绳,明确责任边界,严惩违法行为。
将跳转广告关进“法治笼子”,首先需完善立法。当前相关法规对“强制跳转”“诱导跳转”等行为,缺乏具体认定标准,导致执法难、维权难。应尽快出台专项规定,明确跳转广告的合规条件,如必须设置显著关闭按钮、跳转前需用户二次确认等,从源头上遏制“套路式”设计。
同时,强化执法监管。市场监管、网信、公安等部门应形成联动机制,对违规APP开展常态化巡查与专项整治。对屡教不改者,依法下架、罚款甚至追究刑事责任,形成有效震慑。同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督,让违法行为无处遁形。此外,推动平台尽责。应用商店作为第一道防线,应承担审核义务,对存在强制跳转行为的APP不予上架或及时清理。平台企业也应主动优化算法推荐机制,杜绝“唯流量论”,回归服务用户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