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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3-28
星期六
当前报纸名称:珠海特区报

领取保管物品告知书

日期:12-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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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       上一篇    下一篇

  张忠莲女士:

  为促进区域医疗协调及中医药事业发展,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根据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发布的《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决定书》《珠海市香洲区人民政府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珠香征补决〔2021〕8号),您户因未及时将珠海市香洲区景乐路59号201房屋及单车房内的物品取走,我单位已安排专人清点并进行公证提存,保管至珠海市香洲区和科路666号正方云曦山4栋503。

  现您已签订《广东省中医院珠海医院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建设项目(住宅)房屋征收补偿协议书》,协议约定补偿款已足额拨付。我单位在2023年4月、10月及2025年12月通过留置送达、电话、短信等形式告知,截至2025年12月,您户明确已收到前述告知,但仍未领取保管物品。

  请您于2025年12月31日前领取保管物品,逾期不领取的,我单位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保管物品进行价值评估,保管物品价值金额进行公证提存后依法进行处置。            

  专此告知。

  珠海市香洲区吉大街道办事处

  二〇二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