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珠西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发布用地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国有土地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现对该8932.92平方米土地发布用地公告,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完善用地手续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参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珠府函〔2024〕19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三、完善用地手续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含临时设施)补偿标准参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42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用地公告发布后新增的农作物、放养物、鱼塘、建筑物、构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四、完善用地手续的养老保障金计提标准参照《珠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印发珠海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审核办理流程的通知》(珠人社规〔2021〕7号)执行。
五、为尊重历史、考虑现实,在村集体同意不再核算用地公告留用地指标,并签订相关明确放弃留用地指标书面材料后,按照使用完善手续用地面积的10%安排留用地指标,原则上采取货币补偿方式处理。
六、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各用地单位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白蕉镇政府办理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白蕉镇政府经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七、本项目涉及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评估基准日为本用地公告发布之日。
八、详细用地范围、位置、坐标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到以下任一单位查询:
(一)斗门区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地址:白蕉镇万科魅力之城商业街华润万家二楼,联系电话:0756-2786707。
(二)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展业路871号1栋2楼。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范围图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