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珠西农产品物流交易中心项目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即将使用的历史统征地范围发布用地公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国有土地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现对该192312.94平方米(288.47亩)土地发布用地公告,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42号)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各用地单位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白蕉镇政府办理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白蕉镇政府经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用地公告发布后新增的农作物、放养物、鱼塘、建筑物、构筑物不列入补偿范围。
四、本项目涉及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的补偿评估基准日为本用地公告发布之日。
五、详细用地范围、位置、坐标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可到以下任一单位查询:
(一)斗门区白蕉镇征地拆迁安置办,地址:白蕉镇万科魅力之城商业街华润万家二楼,联系电话:0756-2786707。
(二)珠海市斗门生态农业园管理委员会,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蕉镇展业路871号1栋2楼。
特此公告。
附件:用地范围图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