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北京中华汽车工业公司珠海公司《商务函》的复函
日期:11-14
北京中华汽车工业公司珠海公司:
贵司《商务函》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我局在贵司三个债权人解除对来文所述用地的查封登记后,与贵司签订了《收回土地使用权协议书》(珠国土金审收2017-19号),依法收回来文所述用地使用权。该协议现已生效。
另经核实,我局未收到来文所述2023年8月16日寄来的材料,贵司于2020年9月26日及2023年8月18日寄来的材料已收悉,我局已分别作出《珠海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北京中华汽车工业公司珠海公司商务函的复函》、《关于<商务函>的复函》,由于贵司来文未留联系地址,我局已向贵司《营业执照》所载住址:珠海市吉大情侣南路589号1栋1单元1702房(即贵司向我局寄送材料所留地址)寄出上述文件。据中国邮政反馈,由于上述地址投递无人签收,贵司寄件所留联系电话无人接听,已将上述文件退回。故我局已分别于2020年11月3日、2024年1月11日在《珠海特区报》将上述文件进行登报送达,贵司可在以上日期的《珠海特区报》上查阅。
此复。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