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梳理,以下三宗用地已收回或置换。鉴于下列用地对应的用地行政许可在有效期届满后未续期,相应原件已遗失,相应用地已被收回或置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我局依法注销下列行政许可,并予以公告,本次注销行政许可信息详见下文:
宗地一:中国建筑三局第一建筑安装工程公司珠海分公司位于前山鹅槽山片区6239.06平方米用地,《国有、集体建设用地许可证》(珠国土许字(国93)第184号)《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93拨字617号)。
宗地二:珠海市供电局物资供应公司位于香洲北凤凰变电站西侧18002.22平方米用地,《建设用地批准书》(珠海市[1994]许字第296A号)。
宗地三:珠海市香洲区狮山街道办事处位于香洲南香里881.29平方米用地,《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编号:2000拨字191号)《建设用地批准书》(珠海市[2002]准字第178号)。
特此公告。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