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征缴开(竣)工违约金催告书》公告
日期:11-07
编号:珠自然资金竣工违约金征催[2025]001号
珠海崇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我局于2025年6月6日作出《征缴竣工违约金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对你司位于金湾区西湖片区启动区金河大道北侧、迎河东路东侧(金湾区三灶镇金河东路北侧、金鑫路东侧)78570.17平方米普通商品住宅的国有建设用地核定征缴竣工违约金数额为:大写人民币壹拾陆亿壹仟贰佰伍拾陆万肆仟肆佰捌拾叁元陆角陆分(小写人民币1612564483.66元),并要求你司在2025年8月18日前缴纳。该《决定书》(编号:珠自然资函(2)【2025】113号)已于2025年6月19 日向你司送达。
你司至今尚未履行上述《决定书》缴交竣工违约金义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五十四条规定,我局现催告你司自觉履行。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征缴开(竣)工违约金催告书》(编号:珠自然资金竣工违约金征催[2025]001号),送达10日后,如你司仍未履行,我局将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1月6日
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403 联系电话:726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