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缴交竣工违约金决定书》公告
日期:10-29
珠海市祥耀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位于金湾区西湖城区省道S272东侧16074.21平方米商业用地(下称“该用地”)应于2020年6月16日前竣工,实际于2021年3月5日竣工,涉嫌竣工违约262天。该用地因非企业自身原因影响竣工181天,金湾区政府批准将该用地竣工期限由2020年6月16日前延期至2020年12月14日前,延期后该用地竣工违约81天。
根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变更合同》(合同编号:440401-2015-000027)第三十三条约定,我局决定向你司征缴该用地81天竣工违约金6640256.15元(大写:陆佰陆拾肆万零贰佰伍拾陆元壹角伍分)。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请你司于送达之日起60日内到我局金湾分局办公室(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座403室)办理缴付手续并缴清相关款项。逾期不缴纳的,我局将通过法律途径追缴。
如不服以上决定,你司可于本决定书公告之日起60日内向珠海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于本决定书送达之日起六个月内向金湾区人民法院起诉。
地址:金湾区市民服务中心C1-417 联系电话:7263223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