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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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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珠海特区报

招标通告 “澳门大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校区总承包工程”(提交投标文件阶段)

日期:0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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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5版       上一篇    下一篇

  于二零二五年七月十七日及七月十八日刊登之“澳门大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校区总承包工程资格预审”阶段甄审已经完成。

  1.下列申请人之申请书经甄审后符合资格,获邀请提交投标文件(按申请人编号由小至大列出):

  5号申请人—中国建筑工程(澳门)有限公司 

  中海建筑有限公司

  6号申请人—浙江省一建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10号申请人—广东省建筑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13号申请人—北京城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8号申请人—中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号申请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22号申请人—建泰建设有限公司

  明信建筑置业有限公司

  27号申请人—江苏省华建建设股份有限公司

  2.承揽类型:总价包干,除另有规定在结算时调整的项目外,总价不予调整。

  3.总承包工程之施工期:

  项目共细分11个施工证(南1至南4,北1至北7),连红线外的河堤(排洪渠)工程,即细分共12个施工区,所有区域将于2025年12月同步启动施工。部分建筑组团与地段计划于2028年2月竣工,随后进行验收及迁入准备,并于2028年8月正式投入运作。其余建筑组团及地段预计于2028年11月全面完工,并于2029年8月全面投入运作。

  4.总承包工程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人民币一亿元正,可以下列方式提交,而当中所涉及之一切费用由投标单位承担:

  a)由投标单位之公司账号通过银行转账将投标保证金转账至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账号,或

  b)由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或交通银行出具抬头为“广东横琴澳大高等教育发展有限公司”的不可撤销的保函方式提供。

  5.总承包工程履约保函:获判给金额的10%(取至最接近的千元)。

  6.取得招标文件之地点、日期及费用:

  获邀请提交投标文件之投标单位自本通告公布日至招标截标日期止,可于星期一至星期五办公日上午十时至下午一时及下午二时三十分至下午五时三十分前往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宇街19号宇信大厦A座11楼取得招标文件,而每份招标文件之费用为人民币伍仟元正,以现金支付。

  7.递交投标文件地点、日期及时间:

  地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宇街19号宇信大厦A座11楼

  日期及时间:由2025年9月16日上午十时正至截止日

  8.截止日期及时间:

  2025年10月15日下午五时三十分正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碍导致本公司于截止时停止办公,截止期限将顺延至紧接之首个工作日相同时间。

  9.公开开标地点、日期及时间:

  地点:广东省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宇街19号宇信大厦A座10楼

  日期及时间:2025年10月16日上午十时正

  对所提交之投标文件可能出现的疑问作出澄清,投标单位法人代表或其获授权代理人应出席公开开标会议。

  倘因不可抗力之原因或其他阻碍导致本公司于原定公开开标之日停止办公,有关安排将顺延至紧接之首个工作日相同时间。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由公开开标之日起计90日历天。

  11.编制投标文件使用语言:中文。

  12.附加说明文件或最新资料:

  至截止递交投标文件日前,投标单位有责任查阅本公司网页(https://ghumhed.cn/),以了解有否附加说明文件或最新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