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
夜幕降临,外伶仃岛小石嘴生态公园内的“灯光夜市”逐渐热闹起来。游客穿梭于特色摊位和复合空间之间,呈现出一幅充满烟火气的海岛夜生活图景。自4月底正式对外开放至8月底,仅四个月时间,该夜市已吸引超过6万人次消费打卡,5万人次在网络平台晒照、转发和点赞,带动旅游消费300万元,成为推动海岛文旅高质量发展的新引擎。(本报9月5日06版)
近年来,从一线大都市到三四线小城,各地都在积极发展“夜经济”。夜市作为其中最具人气与亲和力的业态,成了刺激消费、扩大就业、激活城市活力的重要抓手。然而,热闹的背后,也暴露出一些短板和隐忧:同质化严重、管理粗放、一哄而上后难以持续……要让夜市真正“长红”,必须下“硬功夫”。
夜市经济不是“短期生意”,而是一项系统工程。搞活夜市,首先要有城市规划的大格局思维。夜市不是“哪热闹哪摆摊”,也不能“今天火了就铺开”,要将其纳入城市公共空间规划与功能区布局统筹考量。部分地方出现“乱设摊、堵通道、扰民”等问题,归根结底是夜市规划缺乏前瞻性与系统性。城市管理者应根据人流分布、交通条件、社区结构等科学选址,做到既不干扰日常生活,又能形成集聚效应。
其次,搞活夜市要避免“千摊一面”。夜市不能只有小吃、手工艺品等传统业态,更不能陷入低水平复制。应当结合当地产业特色、文化底蕴、地理风貌进行设计,打造差异化的“夜市品牌”。例如,广州将“夜间书市”与文创活动结合,北京引入“非遗手作+国潮演出”,成都则融合“川剧+美食+国风潮玩”,成功打造独具地域文化的消费场景。
人气不等于生意,流量也需要“温度”。夜市的生命力归根结底要靠烟火气,但“烟火气”不能靠“堆摊”撑起来。搞活夜市,要在营商环境上下功夫,为摊主、创业者提供便利化、制度化的支持。从摊位准入、卫生许可、用电用水到税务登记、消防检查、知识产权保护,各个环节都需要简化流程、规范管理。不能搞“一刀切”式清退,更不能在媒体聚焦时放宽、过后再收紧,应构建一个可持续、可复制的政策体系。
同时,也要善待这些“城市夜行者”。摊主是夜市的“灵魂人物”,他们多数是创业初期的小微商户或个体劳动者,对政策最敏感,应对风险的能力很有限。政府应出台针对性的金融支持措施,如低息小额贷款、夜市创业补贴等,为他们解决启动资金和周转难题;还应完善法律援助、社会保障、子女教育等配套服务,真正把夜市打造成灵活就业、群众创收的重要平台。
搞活夜市,还需精细化的管理和有温度的服务。夜市活力的持续,不靠短时集结,而靠常态运行。这就需要在运营机制上不断创新。比如,设立夜市管理委员会,引入市场化管理团队,通过政府引导、企业运营、摊主自治等多方协作,形成有效的自律与管理机制。上海的一些夜市就引入物业企业参与夜市日常管理,统一排档、统一卫生、统一招商,不仅提升了秩序感,也增强了摊主归属感。
从“城市面子”到“百姓里子”,夜市的意义不止于消费。夜市不仅承载消费与娱乐,更折射出城市温度与治理理念。一个有秩序、有文化、有归属感的夜市,是社会治理能力的缩影,是对城市治理“软实力”的最好展示,既是推动内需的新引擎,也是群众满意度的“晴雨表”。唯有以民为本、因地制宜、久久为功,夜市经济才能从“烟火一时”走向“常态繁荣”。
让夜市真正“热”起来、“火”下去、“美”起来,关键不在灯光有多亮、人流有多密,而在管理是否精细、生态是否健康、文化是否鲜活。发展夜经济不能只靠一时热情,必须有打“持久战”的长期准备,坚持“长期主义”,在理念、制度、政策、服务上持续下硬功夫。唯有如此,夜市这盏点亮城市夜晚的“灯”,才能真正温暖百姓心头,照亮城市夜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