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关于开展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的通知
日期:09-05
各用人单位: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六部门印发的《关于完善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制度更好促进残疾人就业的总体方案》(发改价格规〔2019〕2015号)、《中国残联办公厅关于明确按比例就业联网认证“跨省通办”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残联厅函〔2022〕63号)、《广东省残联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的通知》(粤残联办函〔2025〕12号)要求,现将2025年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含中央、省驻珠、境外驻珠单位)等上年度有安排残疾人就业的用人单位(以下简称“用人单位”)。
上年度未安排残疾人就业或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由税务机关按规定征收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二、申报时间
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申报受理时间为2025年3月1日至2025年10月31日,业务办结时限为22个工作日。
尚未申报的用人单位,请于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
三、申报方式
用人单位通过PC端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https://www.gdzwfw.gov.cn/)在搜索框搜索“全国残疾人按比例就业情况联网认证”→在线办理→选择办事区划→法人登录→我要申报。
四、申报电话
各区残疾人就业服务机构(残联)年审地址及电话
珠海市残疾人联合会
2025年9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