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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10-14
星期二
当前报纸名称:珠海特区报

《珠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公告送达

日期:0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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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8版       上一篇    下一篇

  珠海市辰帮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你单位存在不按照规定接受监督检查的违法行为,违反了《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根据《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我局拟对你单位作出撤销登记的行政处罚。

  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我局现依法公告送达《珠海市民政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珠民罚告〔2025〕第16号)。请你单位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到我局领取上述法律文书(地址:珠海市香洲区前山翠峰路1号南门珠海市民政局208室,联系电话:0756-2311062),逾期不领取即视为送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七条、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的规定,你单位可在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提出陈述、申辩意见,或到我局进行陈述、申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第六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一项规定,你单位有权要求举行听证。如要求听证,应当自收到本告知书之日起5日内向我局提出申请。逾期不提出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特此公告。

  珠海市民政局 

  2025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