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收回前山三台石路东侧(仁恒星园地块)544.94平方米共有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告知书
日期:07-29
前山三台石路东侧(仁恒星园地块)全体权属人:
仁恒星园地块位于前山三台石路东侧,面积为235088.24平方米,土地用途为住宅、商业和公建配套,已办理《建设用地批准书》(珠海市[2006]准字第034号)。该用地原由珠海格力置业股份有限公司于2004年8月以出让方式取得,后于2005年通过产权转让方式过户给上海仁恒房地产有限公司,并于同年再转让给珠海仁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经核查,该用地已缴清地价款319759581元。经珠海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核查,该用地已办理宗地登记,宗地代码为440402007006GB00129,由珠海仁恒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及仁恒星园小区业主共有该用地,其中部分房产存在抵押、查封登记记录。
现因人民路快速化提升工程(人民路交敬业路、三台石路、红山路节点下穿隧道)建设,需占用上述235088.24平方米共有用地中的544.94平方米用地(收地范围详见附件)。
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一、二款“因公共利益需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或者城市规划的调整,经市政府批准,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以用置换或者收回的方式调整已经批准给用地单位或者个人使用的土地,用地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服从。依照本条规定收回土地使用权的,应当退还相应的地价款,并根据用地单位或者个人投入开发和建设的情况给予补偿”的规定,我局拟收回上述544.94平方米共有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关于收地补偿标准,拟按相应用途的市场评估价进行补偿,最终金额以正式评估报告为准。
你们可自本告知书送达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陈述申辩或申请听证,逾期视为放弃本权利。
附件:收地范围示意图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9日
(联系人:朱 工,联系电话:8813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