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建设斗门区幸福河片区道路路网工程(一期)、斗门区幸福河片区道路路网工程(二期)以及斗门区星湖路跨幸福河桥梁工程项目的需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就上述建设项目发布土地清场通告,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上述国有土地位于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现对该项目占用土地范围发布清场通告,用地范围详见附图。
二、用地范围内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照《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24〕42号)规定执行。
三、项目建设用地范围的各用地单位或其他权利人,应当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配合白藤街道办事处办理地上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登记手续,逾期不登记的,其补偿内容以白藤街道办事处经公证的调查结果为准。
四、详细用地范围、位置、坐标请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三十日内到以下单位查询:
珠海市斗门区白藤街道城市管理办公室,地址:珠海市斗门区白藤三路西2号7楼,联系电话:0756-2788530。
五、本通告发布之日白藤街道办事处和公证机构对建设项目用地范围的地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的现状进行数码实景录像和拍照,作为登记补偿的依据。自通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原地貌,新栽种、新搭建和新添附的其他一切地上青苗及附着物等不予补偿。
特此通告。
附件:斗门区幸福河片区道路路网工程(一期)、斗门区幸福河片区道路路网工程(二期)以及斗门区星湖路跨幸福河桥梁工程项目用地清场范围图
珠海市斗门区人民政府
2025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