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香洲北沙股份合作公司用地合宗暨用地规划许可批前公示
日期:04-04
珠海市香洲北沙股份合作公司申请对其位于高新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北、北沙村旧村用地(上下北)南侧70986.22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农村留用地)及高新区金鼎片区金环路北、金鼎东路西侧20267.88平方米一类工业用地(农村留用地)进行合宗,合宗用地后用地面积91254.10平方米。经我局研究,鉴于申请合宗的两宗用地用地规划功能一致,且用地相邻,符合用地合宗的规划条件,原则同意对上述两宗用地进行合宗。根据城乡规划法及相关法规要求,为增加城乡规划的透明度,充分征求公众及利害关系人的意见,现对用地合宗方案及规划许可进行批前公示,具体公示内容将在珠海市自然资源局的业务公示栏中以及该项目用地现场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10日(即2025年4月4日至2025年4月13日),利害关系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内向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反馈相关意见。
有效反馈意见方式:书面意见注明联系人、联系电话、联系地址,送(或邮寄)至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联系电话及地址:3319123,高新区香山路创新发展大厦11楼。
珠海市自然资源局高新分局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