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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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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珠海特区报

“一对一”服务280元/日

日期:0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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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第04版:综合       上一篇    下一篇

  制图:邱耀升

  为引导医疗机构提供专业性、技术性护理服务,缓解住院“陪护难”问题,珠海市医疗保障局近日发布《关于公布“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和价格的通知》。《通知》规定,“一对三”的“免陪照护服务”每位患者收费标准140元/日,“一对二”服务每位患者收费180元/日,“一对一”服务每位患者收费280元/日。《通知》将于2025年4月1日起施行。

  □本报记者 王芳

  服务流程

  什么情况下医院可以收“免陪照护服务”项目费用?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免陪照护服务”指公立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事项,指在没有家属和护工参与的情况下,完全由护士、护理员承担患者全部生活护理。医疗机构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服务的基础上同时开展免陪照护服务的,可在特级护理、I级护理收费的同时,加收该项目收费。

  服务费用

  为满足患者及患者家庭住院陪护需求,我市根据省规定,并通过成本测算、项目比价、参考省最高限价等,综合考虑患者负担和社会经济发展水平,经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征求相关职能部门意见及公开征求社会意见、单位党组会集体审议,并报市人民政府审议通过,制定了我市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免陪照护服务”项目政府最高指导价。

  《通知》公布了“免陪照护服务”价格项目及我市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二级、一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分别按照三级公立医疗机构政府最高指导价的90%、80%确定。《通知》还规定,加收项价格按相同比例确定,其中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加收比例不分公立医疗机构等级。

  服务项目

  患者需要的个性化护理服务怎么收费?市医保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免陪照护患者家庭根据自身需要自行雇佣护理员,通过市场化解决,不属于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管理范畴。向患者及家庭提供外语、方言等服务或其他满足患者及家庭个性化需求、改善就医体验的增值服务,由医疗机构自主定价。

  该负责人介绍,此次公布的“免陪照护服务”项目价格,是各级公立医疗机构开展该项目的政府最高指导价。公立医疗机构可以综合考虑服务成本、患者需求等因素,按照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制定价格,不得超过我市最高指导价,下调不限。

  “免陪照护服务”最高指导价

  “一对三”每位患者收费140元/日。

  “一对二”每位患者收费180元/日。

  “一对一”每位患者收费280元/日。

  如护理员具备医学职称,可在上述收费基础上再加收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