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报阅读机
2026-07-02
星期四
当前报纸名称:中国城市报

坚持锤炼坚强党性

以正确政绩观引领社会工作高质量发展

日期:06-29
字号:
版面:17版:城市党建       上一篇    下一篇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围绕建设什么样的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怎样建设长期执政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的重大时代课题,提出一系列管党治党、兴党强党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习近平党建思想。这一思想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建党学说,是坚持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相结合推进党的理论创新的重大成果,是党和人民实践经验和集体智慧的结晶,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重要组成部分,为深入推进新时代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提供了根本遵循和行动指南。

  在中国共产党成立105周年之际,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在京召开,对学习贯彻习近平党建思想作出工作部署。本期《城市党建》周刊推出建党105周年专题特刊,深度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丰富内涵,集中展示各地基层党组织在筑牢政治引领根基、建强基层战斗堡垒、促进党建工作与中心业务深度融合等方面的实践成果与先进经验。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起决定性作用的是党性。只有党性坚强、摒弃私心杂念,才能保证政绩观不出偏差。”6月15日召开的全国党建工作座谈会指出,习近平党建思想是加强新时代党的建设的根本遵循,并提出“十四个坚持”,强调要坚持锤炼坚强党性。社会工作是党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是基层社会治理的重要专业力量。社会工作领域的干部既承担政策执行与资源配置职责,又肩负着培育社会组织、服务重点群体、化解社会矛盾的重要使命,其政绩观是否正确、党性是否坚强,直接关系基层治理的温度、精度与效度。当前,面对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基层社会治理任务更加复杂的新形势,社会工作领域干部必须把牢政治方向,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在推动基层治理现代化进程中更好地服务人民。

  筑牢思想根基

  校准社会工作正确政绩观价值取向

  树立正确政绩观,首先要回答好“政绩为谁而树”的根本问题。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社会工作的本质属性决定了其政绩观必须以人民立场为根本坐标。

  一要深学细悟党的创新理论,筑牢“为民造福”的价值根基。社会工作领域干部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深刻领会“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的深层内涵,真正把“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内化为思想自觉。在具体实践中,要防止将社会工作简单理解为事务管理或项目操作,防止把社会组织培育等工作异化为行政指标任务。必须清醒认识到,社会工作不是为了“好看数据”,而是为了“解决问题”;不是为了“完成考核”,而是为了“赢得民心”。只有在思想上真正解决“为了谁”的问题,才能在行动上避免偏差。

  二要强化宗旨意识,防止“数字政绩”侵蚀治理初心。当前,在一些地方的社会工作实践中,仍然存在以项目数量、活动场次、资金规模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的倾向。部分干部习惯以“材料厚度”“台账完整度”“覆盖率百分比”作为工作成绩的主要体现,甚至在一定程度上出现“数据漂亮、群众无感”的现象。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发扬钉钉子精神,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察实情、出实招、求实效,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切忌搞徒有其表的形象工程、劳民伤财的政绩工程”。社会工作领域干部必须自觉对标这一要求,主动破除“唯数据论”“唯排名论”的思维惯性,把群众真实获得感作为最高评价标准。只有把群众感受作为衡量标尺,才能避免社会工作滑向“形式治理”。

  三要树牢长期主义理念,坚决摒弃急功近利心态。社会工作具有明显的积累性与过程性特征。社区信任的形成、社会资本的培育、基层协商机制的成熟,都需要时间沉淀。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牢固树立正确政绩观,既要做让老百姓看得见、摸得着、得实惠的实事,也要做为后人作铺垫、打基础、利长远的好事,既要做显功,也要做潜功”。社会工作领域干部必须增强战略定力,防止因任期压力或考核周期而追求“短平快”成果。不能因为追求可视化成果而频繁更换项目方向,不能因为换届调整而推倒重来。要更加重视制度建设、机制培育、能力提升等基础性工作,把更多精力投入到打基础、增后劲、利长远的潜绩之中。只有牢固树立长期主义,社会工作才能真正形成可持续发展格局。

  加强作风淬炼

  以实干精神涵养政绩底色

  正确的政绩观,最终要落实到干事创业的具体行动之中。政绩观的偏差,往往首先表现为作风问题。社会工作领域任务繁重、事务复杂,更需要以优良作风保障正确政绩观落地见效。

  一要力戒形式主义,让社会工作回归专业本质。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为基层干部干事创业创造良好条件”。当前,一些地方社会工作领域仍存在填报表格过多、重复检查频繁、材料留痕过度等现象,一定程度上挤压了专业服务时间。社会工作干部必须带头反对形式主义,主动优化报表设计,整合检查事项,减少不必要的留痕要求,把时间和精力还给一线社工,把工作重心真正转向服务对象。要防止“用文件落实文件”“用会议落实会议”的做法,避免治理资源在内部消耗。政绩不应体现在材料堆积上,而应体现在群众受益上。

  二要坚持依法用权,确保社会资源公平配置。社会工作领域干部在项目审批、资金分配、示范点遴选、评优推荐等方面掌握一定权力。习近平总书记强调,“我们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是为党和人民做事用的,姓公不姓私,只能用来为党分忧、为国干事、为民谋利”。必须坚持公开透明原则,规范流程,完善制度,防止资源分配中的“熟人化”“圈子化”现象。要加强全过程监督,强化数字化平台建设,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廉洁自律不仅是纪律要求,更是树立正确政绩观的重要保障。只有守住底线,政绩才有公信力;只有公正用权,群众才会信服。

  三要弘扬钉钉子精神,久久为功夯实基层社会治理基础。社会工作许多任务具有持续性和重复性,成效往往不是立竿见影。习近平总书记反复强调抓落实的问题,要求做到一分部署、九分落实,抓铁有痕、踏石留印,发扬钉钉子精神,积小胜为大胜,务求取得实效。社会工作干部要保持定力,对社区协商机制建设、志愿服务体系完善、社会组织能力培育等基础性工作持续投入,不因短期成效不明显而轻易放弃。要善于在平凡中积累,在细节中提升,在长期坚持中见到成效。真正扎实的政绩,往往是在默默耕耘中形成的。

  创新体制机制

  以制度建设夯实政绩导向

  正确政绩观既需要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更需要制度规范和机制保障。社会工作领域事务繁杂、主体多元、运行链条较长,若缺乏科学制度约束与激励导向,容易在执行层面出现偏差。因此,必须以制度建设为抓手,把“为民造福”的价值追求固化为稳定、可持续的制度安排。

  一要完善考核评价体系,突出人民立场和治理实效。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树立重实干、重实绩的用人导向,把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使用起来,把不作为、乱作为的干部调整下去”。社会工作领域的考核评价,必须从“数量导向”向“质量导向”转变,从“过程留痕”向“实际效果”转变。一方面,应减少单纯以项目数量、资金规模、活动场次作为主要评价依据的做法,避免将社会工作简单等同于“项目管理”。另一方面,应将群众满意度、问题解决率、社会关系改善度、风险隐患下降率等纳入评价指标,强化人民群众在评价体系中的主体地位。同时,要根据不同地区发展阶段和治理基础,实施差异化、精准化考核,防止“一刀切”指标体系造成基层被动应付。通过科学评价,引导干部把精力更多投向解决实际问题、推动长远发展的工作上。

  二要健全监督约束机制,确保权力规范运行。社会工作领域涉及政府购买服务、资金使用、组织培育等多个环节,必须强化全过程监督。要整合纪检监察、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等多方力量,构建协同联动的监督格局。依托数字化手段,建立项目公开平台和资金流向查询机制,让社会组织和群众能够及时了解资源配置情况,形成透明、可追溯的运行链条。畅通群众反馈渠道,使基层群众对社会工作服务效果有表达空间、有监督路径。通过制度化监督,既防止权力滥用,也防止不作为、慢作为现象发生,为正确政绩观提供刚性保障。

  三要强化激励保障机制,营造担当作为良好生态。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坚持严管和厚爱结合、激励和约束并重。社会工作领域工作压力大、成效呈现周期长,更需要通过制度激励增强干部干事创业动力。一方面,要严格落实问责制度,对因政绩观偏差造成严重后果的行为严肃追责,形成警示震慑。另一方面,要鼓励干部在合法合规前提下大胆探索治理创新。对敢担当、善作为、群众认可度高的干部,在选拔任用、评优评先等方面给予积极激励。通过制度设计,使“为民担当”成为价值共识,使“实干为本”成为鲜明导向,使“潜绩可见”成为制度常态,从而形成风清气正、干事创业的良好生态。

  社会工作作为党领导下的重要治理力量,其发展质量和治理成效,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干部的政绩取向。唯有牢固树立“为民造福是最大政绩”的价值理念,始终坚持人民立场,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和急功近利,发扬钉钉子精神,重显绩更重潜绩,才能在基层治理实践中走得稳、行得远。唯有将正确政绩观融入制度建设之中,完善考核评价体系,强化监督约束机制,健全激励保障制度,才能形成长效机制,使社会工作始终沿着高质量发展方向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