陪餐制度不只是“和学生一起吃饭”
日期:10-12
■ 郭宝哲
10月10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就《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规定:加强重点领域监管。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确立校长(园长)负责制,建立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
草案专门增设“学校食品安全”专节,把校长(园长)负责制、中小学幼儿园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写进法律框架,引发不少讨论。很多人看到陪餐制度,会简单理解成管理者坐到食堂餐桌,陪着孩子吃一顿饭。可仔细琢磨就会明白,陪餐不是坐在一起吃顿饭那么简单,它背后是一整套沉甸甸的责任链条。
长久以来,校园食品安全始终是社会舆论的高频关注点。现实里,我们见过不少整治行动,也出台过不少管理规定,但制度如果停留在倡议层面,就容易出现走形式的现象。有的陪餐变成摆拍留痕,管理人员到场拍几张照片就离开,没有真正沉下心感受饭菜口味、排查食堂潜藏风险;有的台账记录做得满满当当,却回避食材采购、后厨操作漏洞。形式上到位,责任却悬在空中,这样的监管等于没有监管。
此次修法把陪餐制度上升到法律层面,最核心的变化,是把责任牢牢钉在校长、园长身上。陪餐只是一个抓手,它的本意是让校园的第一责任人真正走进食堂,而不是坐在办公室看汇报材料。坐在学生餐桌旁,才能直观感受饭菜冷热,看见食材成色,听见真实反馈。陪餐的价值,不在那一口饭菜,而在于倒逼管理者把目光投向后厨的每一处细节:食材验收是否严格,加工操作是否规范,外包食堂有没有“一包了之”,日常隐患能不能及时整改。陪餐是一扇窗口,推开这扇窗,是要打通从采购到上桌的全流程管理,而不是仅仅盯着吃饭这一个环节。
当然也要清醒看到,陪餐制度再完善,也不能单靠一顿陪餐解决所有校园食品安全问题。制度写进法条,只是迈出第一步,更关键的在于落地执行,防止制度空转。陪餐不是终点,而是责任落地的起点。校长园长陪餐之外,食材采购验收、食堂承包管理、日常风险排查,每一环都不能松懈。法律确立制度框架,就是要把过去行之有效的治理经验固化下来,把校园食品安全从阶段性整治,变成常态化、法治化的刚性约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