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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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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报纸名称:梅州日报

以案为鉴敲警钟拒酒驾

日期: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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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记者张莹娜 通讯员杨志昌 谢健 钟梁)日前,市司法局、梅江区司法局联合梅江区人民法院组织开展危险驾驶(酒驾)案件公开庭审观摩活动,把庭审现场变成普法课堂,引导广大干部树立“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的法治理念。市司法局干部、梅江区直各单位分管领导等50多人到场旁听庭审(如右图,梅江区司法局供图)。

庭审过程严格按照法定程序推进,完整还原案件经过,查清被告人酒后驾驶机动车的犯罪事实。公诉机关当庭出示血样检测报告、现场照片、讯问笔录等证据,清晰阐述被告人醉酒驾车行为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构成危险驾驶罪。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深刻反省自身心存侥幸、酒后驾车的错误行为。

旁听人员全程认真感受庭审的严肃氛围,直观认识到酒驾醉驾是触犯刑法的犯罪行为,将面临拘役、罚金等刑事处罚,驾驶证被吊销,同时留下案底,影响本人就业、征信,还会对子女升学、参军、考公等产生不利影响,代价沉重。

梅江区司法局相关负责人介绍说,危险驾驶类案件长期位居刑事案件前列,酒驾醉驾是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隐患。此次联动开展庭审观摩活动,是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重要实践,旨在实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普法效果,引导全社会摒弃酒驾侥幸心理,自觉抵制酒后驾驶,共同营造安全、文明、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