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记者严海苑)近日,省政府印发《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26年9月1日起,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从原来的1750元/月调整为2040元/月,非全日制小时最低工资标准为20.2元/小时。记者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了解到,根据《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相关规定,失业保险金标准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挂钩,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90%确定。因此,当最低工资标准调整时,失业保险金标准也会相应调整。
按照《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和省政府《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相关规定,自2026年9月1日起,梅州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将同步从1575元/月调整为1836元/月(梅州市最低工资标准2040元/月×90%),每月增加261元。失业保险金实行“次月发放”规则,即9月15日发放的是8月份失业保险金,仍按原标准1575元/月执行。10月15日起将按新标准1836元/月执行。
据悉,此次调整由社保信息系统自动更新,正在领取失业金人员无需办理任何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