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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8-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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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字的别用与巧用

日期:08-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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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7: 读书       上一篇    下一篇

●曾楚楠

“不”字为汉语中最常见的否定词,然其用法绝非“否定”一端所能尽括。遍览经史子集,此字或为足句之语助,无义而存;或通“丕”而训“大”,义理全翻;或于名家笔下翻空出奇,一字之加,境界顿殊。笔者不辞浅陋,试图广征典籍,博采掌故,自《诗经》《论语》而及《聊斋》《水浒》,从敦煌变文而至聂绀弩诗,胪列“不”字之多重语义与特殊用法,聊为一窥汉语文字精微之助。

副词与助词之辨

“不”是一个常用字,其主义项为:无,没有;非,不是;未,不到……如《诗·王风·君子于役》:“君子于役,不日不月。”郑玄笺:“行役反无日月(即‘不日不月’同‘无日无月’)”;《礼记·中庸》:“苟不至德,至道不凝焉。”(倘不是最美好的道德,最高的原则就不会凝聚。)等等。

作为常用的副词,“不”字一与其他字眼结合,往往便带有否定的意味,如“不要、不能、不到、不必、不用……”等。但当它作为助词使用时,却成为加强语气或带有反问语气的字,这种用法常见于古文献中。例如:

《诗·小雅·车攻》第七节写打猎归来的情景:“萧萧马鸣,悠悠旆旌。徒御不惊,大庖不盈。”(萧萧呀马儿鸣,飘飘呀旗帜明。徒行者与驾车者都很警觉,大厨房里的野味充盈。)此节《毛传》曰:“不惊,惊也(警觉);不盈,盈也。”“不”字仅是为了足句或加强语气,并无实际涵义。类似的例子还有《小雅·桑扈》第三章颂扬某位国君:“之屏之翰,百辟为宪。不戢不难,受福不那。”(这屏障,这栋梁,诸侯们把他当榜样。他多随和,多敬谨,受的福气大无疆。)综合各家注语:“屏,所以蔽外也”;“翰,干也”;“辟,小国之君也”,“宪,法也。言所统之小国诸侯皆以之为法也”;“不戢不难,言和且敬也”;“那,多也”。不戢、不难、不那,即为“和、敬、多”,“不”字只是无义之语词。

“不”字的这种特殊用法绵延多年,后代仍可见其踪影。如《敦煌变文集·垆山远公话》谓:“你若在寺舍伽蓝,要念即不可,今况是随逐于我,争合念经?”在寺院念经,乃天经地义之事,有何不可?据蒋礼鸿先生通释,原来“‘要念即不可’,就是‘要念即可’。”“不”字无义。再如《水浒传》第十二回:“不因这番比试,有分教,杨志在万马丛中闻姓字,千军头里夺头功。”同样的,“不因”就是“因”。

通假为“丕”:大义之解

“不”字又有通假义(以读音相同或相近的字来代替本字,如借“公”为“功”等)。“不”字古音读“丕”,故通假为“不”字。

《诗·周颂·清庙》末二句曰:“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该诗旨在称颂周文王。意为:“(文王)的神灵显示于天,人们承顺尊奉他,从来都不厌倦呀!”(射,通“斁”,厌倦也。斯,语气词。)陈奂《传》:“显于天矣,见承于人矣,则以‘不’为发声。不显,显也;不承,承也。”段玉裁曰:“‘丕’与‘不’音同,故古多用‘不’为‘丕’,如‘不显’即‘不显’之类。”高亨注:“不,通‘丕’,大也。”又如《管子·宙合》:“君臣各能其分,则国宁矣,故名之曰不德。”倘若按否定义去阐释此段,那么君臣各尽所能、各安其分,以致邦固国宁,又怎能称为“不德”?若知“不”通“丕”,“不德”即“大德”,则疑虑自可消弭。

否定义中的奇妙化用

即便使用“不”字的否定义,历代名家笔下亦多有奇妙用法。如“不名”一词,原指不直呼其名,表示优礼或尊重之意。典出《后汉书·梁冀传》:“冀入朝不趋,剑履上殿,谒赞不名。”《隋书·恭帝纪》中亦有“不名”一语:“(义宁)二年春正月丁未,诏唐王(李渊)剑履上殿,入朝不趋,赞拜不名。”(意为:隋末,恭帝慑于李渊拥立之权势,特颁旨:唐王上朝时可佩剑、着便履上殿,不用小步疾走,参拜时无须自报姓名。)胡三省在注《资治通鉴》相关条目时说:“凡朝会赞拜,则曰‘某官某’,不名,亦殊礼也。”由于“不名”有随随便便、不拘束的含意,后来又有“不名一格”的成语。(清·钱泳《履园丛话·收藏·元》谓:“有元一代画家,全讲气韵,不名一格,实能超出唐、宋人刻划之习。”)

“不平”有不均平、不公正;愤慨、不满;不适、欠安;不和、不睦等含义。而将槐树称为人格化的“不平生”,更具深意。宋·陶谷《清异录·不平生》谓:“崔凤蹉跎失志。洛南天庆观颇幽雅,常陪友生夏月招凉于古槐下,戏曰:‘予不登九品,此槐不得为手板,想亦助不平也。’是后,朋从呼槐为‘不平生’。”清·蒲松龄《聊斋志异·罗刹海市》中,将“不”字与“母”字组成“不母”的短语,尤为奇妙。文曰:“别后两月,竟得孪生。今已啁啾怀抱,颇解笑言;觅枣抓梨,不母可活(没有母亲哺育亦可以生存)。”《聊斋》是深受社会各阶层人士欢迎的文言小说,除作者以丰富的想象力建构离奇的故事情节引人入胜外,简洁、优美且富有创造性的叙事语言,也是小说吸引读者的魅力所在。像“不母可活”一类的造句形式,足以窥见作者的文言功力。

老舍的幽默化用

潮州邱汝滨先生的《蕉窗随笔》中,载有“舒舍予题相”的一则掌故。文曰:自题照相诗词,率多腐语。记舒舍予(老舍)自题云:“其为人也,发忿(愤)而不忘食,乐以忘忧,恨富贵于我如浮云。”以旧为新,便觉有趣。

《论语·述而篇》载:“叶公问孔子于子路,子路不对。子曰:‘女奚不曰:其为人也,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尔。’”又载:“子曰:‘饭疏食饮水、曲肱而枕之、乐亦在其中矣。不义而富且贵,于我如浮云。’”(叶公向子路问孔子为人怎么样,子路不回答。孔子对子路道:“你为什么不这样说:‘他的为人,用功便忘记吃饭,快乐便忘记忧愁,不晓得衰老会要到来,如此罢了。’”孔子说:“吃粗饭、喝冷水,弯着胳膊做枕头,也有着乐趣。干不正当的事而得来的富贵,我看来好像浮云。”)老舍先生从小熟读儒家经典,他摘录孔子的话来题自己的相片,但添了“不、恨”二字,变为“用功而不忘记吃饭,快乐便忘记忧愁,恨只恨富贵对我来说就像浮云(一样得不到)。”如此正话反说,一位生活在民国世俗社会中不能“免俗”,却兼具愤世嫉俗高尚情怀的文人学者形象,便鲜活地浮现在世人眼前,充分体现了老舍先生幽默风趣的行文风格。所以汝滨先生加以“以旧为新,便觉有趣”的评语。

“心死”与“心不死”

《庄子·田子方》第三段中有颜回与孔子的对话,其主旨在于说明:“亦步亦趋”的模仿,只能得“道之迹”,彻底遗忘这些有形的踪迹,与天地变化合而为一,才能真正悟得“道”。其中所引孔子的原话是:仲尼(孔子之字)曰:“恶!可不察与?夫哀莫大于心死,而人死亦次之。”(噢,不可不明察呀!最悲哀的莫过于心死,而人之身死还在其次。)

心死,喻意志、信念之破灭,精神之崩溃且甘于自弃,此乃比身死更大的悲哀。孔夫子之言,自有其哲理。而聂绀弩在“文革”初期寄赠胡风的《血压》诗(之三)中,却有句曰:哀莫大于心不死,名曾羞与鬼争光。

在“心死”之间加入一个“不”字,境界便截然不同。“心死”,意味着人虽皮囊犹存,形同行尸走肉,灵魂深处却不思、不争,甘于自弃,所谓心如止水,波澜不兴,惟以身死为归宿;“心不死”,则人虽困顿,甚至失却人身自由,但信念偏不泯灭,依然思辨、抗争,磨难于是接踵而来。所以相对于“心死”而言,“心不死”之情境,更可悲哀。

胡风“1954年写了《关于几年来文艺实践情况的报告》被作为敌对分子处理。1980年政治上获得平反。”(1999年版《辞海》语)聂诗写于平反前之“文革”初期,“哀莫大于心不死”一语,既切合胡风其时之境遇,又大大拓展了孔夫子“哀莫大于心死”的境界,堪称妙用“不”字的神来之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