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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轼《过阴那山》诗辨伪

日期:0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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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楚楠

乾隆《潮州府志·艺文(中)》收有苏轼《过阴那山》诗一首,序曰:

自惠来潮,既访韩山,再六日,归舟蓬辣滩上。乃闻高僧了拳结庐于此。及兹一览水石云林,诚为罗浮巨擘也,因赋此云。

诗曰:

吾治有罗浮,已为东粤奇。又闻有此山,更为罗浮推。

中有唐僧者,自言惭愧师。滃云铺法界,轮月照禅帷。

色相窥峰石,慈悲度蒺藜。吾来惠不远,僧去已多时。

佛骨藏金塔,禅踪看碧漪。香浮空鹤舞,钟逐晓风驰。

吾自虚无寂,中庸未发之。

该《志》卷三十三【宦迹·侨寓】曰:

苏轼,字子瞻,眉州人,宋元祐中谪惠州,自惠州来潮,访韩山,居六日,归舟次蓬辣、游阴那,有《过阴那山》诗并序。

由于有《府志》的“保驾护航”,《过阴那山》诗似乎便是“苏轼所作”,“苏轼自惠来潮,访韩山、居六日”也成了铁定的“史实”。

然而,《府志》所言,果真便是“信史”吗?回答是:未必。即以该《志·侨寓》篇而论,谓苏轼“元祐中谪惠州”,便与东坡行实不合。宋哲宗元祐仅八年(1086—1093),其后年号改为绍圣(1094—1098)。据清·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以下简称《集成》)卷三十七按语:

(苏轼)元祐八年癸酉八月,以端明殿学士知定州军州事,九月出京,十月到定州任。绍圣元年甲戌闰四月,落两职,追一官,依前左朝奉郎谪知英州军州事,遂罢任。行至汝州,五月下汴、泗,渡淮……六月自金陵赴当涂,累贬建昌军司马、惠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

可知元祐八年末,苏轼尚在定州任上,直至绍圣元年六月方贬至惠州安置。乾隆《府志》谓苏轼“元祐中谪惠州”,实为误记。仅此一端,《府志》之不可全信,昭昭明矣。

苏轼是否到过潮州,能否名列《府志·侨寓》,自宋代以来,持否定意见者代不乏人。今潮州西湖公园大门牌坊柱联刻有清代蒋厚传所撰对联,上联曰:

湖名合杭颍而三,水木清华,惜不令大苏学士到此。

(唐宋八大家中,苏氏父子三人齐名,父苏洵称“老苏”,兄苏轼称“大苏”,弟苏辙称“小苏”。)

联语着一“惜”字,道出作者深深遗憾:潮州西湖堪与杭州、颍州西湖媲美,若得苏东坡题咏,则更完美。言下之意,即苏轼未曾到过潮州。

清代咸丰年间,潮人林大川在西湖南岩石壁题绝句一首(今尚存):

水色山光入画图,果然西子比西湖。

名区自足传千古,管领何庸待大苏。

此诗似在回应蒋厚传:蒋言“惜不令大苏学士到此”,林谓“名区自足传千古,管领何庸待大苏”。两位先贤,皆坐实东坡未至潮州。

阴那山位于大埔县。乾隆九年由县令蔺涛纂修的《大埔县志·山川》[阴那山]条载:“在县西九十里,五峰连峙,状如火焰,崔嵬高耸,名五指峰……山上属嘉应州,下属大埔。”又,同治间由张鸿恩纂修的《大埔县志·艺文》在刻录苏轼《过阴那山》诗并序后,附有一段长“按语”:

按,此诗《苏集》所无,不知何人假托,郡邑志据以入《艺文》《侨寓》各门。考公《年谱》,于绍圣甲戌至丁丑在惠三年,实未尝至潮。其贬儋也,被命即行,安得如诗序所云“自惠来潮,既访韩山,再六日,归舟蓬辣,游那山”之说?且诗亦全不似苏。因相承已久,姑仍前《志》。至名贤信宿志《图经》者,辄援以为夸,虽沾膏丐馥、谈柄宜资,而目以寓公,斯爽其实矣。故《寓贤》不敢假借云。

上文可供议论者颇多,条列如下:

1. 此诗《苏集》所无。

《苏集》指苏轼诗歌全集。自南宋赵次公、程縯、王十朋等纂修苏诗编年注本刊行以来,尤以清代乾隆间冯应榴《苏文忠诗合注》及嘉道间王文诰《苏文忠公诗编注集成》最为详备。然诸本皆未见《过阴那山》一诗,同治《大埔县志》所言不虚。此诗当为乾隆以前好事者假托东坡之名而作,而乾隆《潮州府志》编者竟信以为真,沿讹袭谬。

2. “考公年谱……”一段,深谙宋制。

据王文诰《集成》卷三十八按语,苏轼于绍圣元年甲戌“八月再贬宁远军节度副使、惠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九月度大庾岭,十月到惠州贬所”。此处“宁远军节度副使”仅为表明品阶的虚衔散官,“惠州安置、不得签书公事”则是编管身份与职权剥夺,并无实际差遣。关于宋代官制,孔凡礼先生在《苏轼诗集·前言》(中华书局,1982年版)中指出:“元祐八年九月,高太后死,哲宗亲政。守旧派下台,变法派重新掌权。苏轼作为守旧派重要人物,接连遭到沉重迫害。”而瞿蜕园先生在清·黄本骥《历代职官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0年版)所附《历代官制概述》中详述:“官与职离而为二,官是虚名,职才是实际的官。此外更有差遣,职尚不一定有职务,差遣才是实职。”

宋制规定,官员获罪降免,轻者称送某州“居住”,稍重者称“安置”,更重者称“羁管、编管”,最重者称“除名、勒停”。故苏轼“安置”惠州,行动受限,形同软禁。绍圣三年,东坡作《纵笔》:“白头萧散满霜风,小阁藤床寄病容。报道先生春睡美,道人轻打五更钟。”(王文诰注:“执政闻而怒之,再贬儋耳。”)可见其在惠州一举一动皆有监视。至绍圣四年四月,责授“琼州别驾、昌化军安置、不得签书公事”,被命即行。故同治《大埔县志》质疑“安得如诗序所云‘自惠来潮……游那山’之说”,可谓洞悉宋代官制,论说入情入理。

3. “且诗亦全不似苏”句,切中肯綮。

此句从艺术风格与心境角度立论,言简意赅。首句“吾治有罗浮”,俨然以地方长官自居,与苏轼彼时身为罪臣、“不得签书公事”且备受监视的处境心态迥异。末二句“吾自虚无寂,中庸未发之”,更与苏轼一贯的人生取向相悖。正如孔凡礼所言:“他的一生,无论是在朝,还是在州郡,都‘尽言无隐’,不怕‘犯众怒’,‘不顾身害’。”即便在高太后听政期间,苏轼亦主张对新法“校量利害,参用所长”。其独立不倚的性格立场,本非“中庸之道”所能框限,更与“我自虚无寂”的道家遁世情怀相去甚远。仅从首尾两端,足证同治《大埔县志》“诗亦全不似苏”之评公允精当。

4. 《大埔县志》之求实态度,难能可贵。

阴那山坐落大埔,若苏轼真有“归舟蓬辣、游阴那山”之行,则《县志·寓贤》载入其名,实为莫大荣耀。然历修《大埔县志》,《寓贤》篇均无苏轼之名。鉴于乾隆《潮州府志》误载且“相承已久”,同治《县志·艺文》虽“姑仍前志”录入伪作,却在按语中严加辨析,否认其真实性。编纂者不徇私、不媚古的求实精神,令人钦佩。

5. 馀论:诗序情理不通。

《过阴那山·序》云:“自惠来潮,既访韩山,再六日……”若苏轼真自惠抵潮,首要之事当为何?北宋韩山,除相传韩愈手植橡木及揭阳楼遗址外,几近荒芜。若出于对韩文公之崇敬,东坡最应造访者,乃是位于州南七里、于元祐五年(1090年,即苏轼贬惠前四年)由知州王涤迁建的韩文公庙。当年苏轼亲撰并书丹《潮州昌黎伯韩文公庙碑》,还设计了碑样。碑立之后效果如何,作为撰书者,岂有不往观摩之理?再者,既在潮州停留六日,诸多旧友,尤其是吴子野(苏轼贬惠期间,吴多次前往探望),理应聚首。以东坡之好吟咏,谒韩庙、观新碑、会友朋、品美食,皆为诗材,六日之中岂能无一诗一词传世?然而乾隆《潮州府志》偏偏只收录了不见于《苏诗全集》的《过阴那山》诗并序。仅从序言有悖情理,足可反证此诗非苏轼所作,东坡亦未“自惠来潮”。

至于《过阴那山》诗究系何人所作,何时开始假托东坡之名,恕笔者寡闻,尚不能明晰作答,谨俟博雅君子有以教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