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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7-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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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酒驾 才能“久”驾

日期: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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版面:5: 民生·财经       上一篇    下一篇

本报讯 (记者陈坚平 通讯员曾冬梅)近日,平远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危险驾驶案件。被告人张某血液酒精含量高达275.1mg/100ml,远超过“一般不适用缓刑”的法定标准,被判处实刑拘役。

据悉,2026年2月10日下午,张某醉酒后驾驶小型越野客车在超越同方向车辆时发生碰撞,造成两车受损的交通事故。经鉴定,张某血液中乙醇含量为275.1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经认定张某负事故全部责任。

平远县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张某醉酒驾驶机动车上道路行驶,发生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危险驾驶罪,最终综合考虑其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以危险驾驶罪判处张某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官说法

2023年12月28日,“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四条明确规定,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mg/100ml的醉驾被告人,一般不适用缓刑。本案张某酒精含量高达275.1mg/100ml,远超该标准,故被判处实刑。广大驾驶人应深刻认识到,醉驾不仅威胁道路交通安全,更可能让自己失去人身自由。与其事后追悔莫及,不如事前守住底线:开车不喝酒,喝酒不开车。

法条链接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关于办理醉酒危险驾驶刑事案件的意见》第十四条 对符合刑法第七十二条规定的醉驾被告人,依法宣告缓刑。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般不适用缓刑:

(一)造成交通事故致他人轻微伤或者轻伤,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且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未赔偿损失的;

(三)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四)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的;

(五)血液酒精含量超过180毫克/100毫升的;

(六)服用国家规定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的;

(七)采取暴力手段抗拒公安机关依法检查,或者实施妨害司法行为的;

(八)五年内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查获或者受过行政处罚的;

(九)曾因危险驾驶行为被判决有罪或者作相对不起诉的;

(十)其他情节恶劣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