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立法后评估报告(草案)》向社会各界公开征求意见
日期:06-24
扫码进行填写
扫码进行填写
为落实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的要求,提升法规的执行实效和立法质量,梅州市人大常委会对《梅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梅州市农村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两部法规开展立法后评估。现将立法后评估报告(草案)刊发,广泛征求全市人民群众的意见建议。相关意见建议可以在2026年7月5日前通过“粤当家”小程序、调查问卷、电子邮件、书面邮寄等方式反馈给我们。
邮寄地址:梅州市梅江区梅江三路88号市人大402室
邮政编码:514021
联系电话:0753-2188319
电子邮箱:mzrdfgw@163.com
梅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工委
2026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