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案件8件(来电2件,来信6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1件,固废1件,生态3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梅江区2件,兴宁市2件,丰顺县2件,五华县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6月10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二批群众举报案件8件(来电2件,来信6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1件,固废1件,生态3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梅江区2件,兴宁市2件,丰顺县2件,五华县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