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案件9件(来电2件,来信7件),无重点件。涉及水3件,大气1件,固废1件,生态3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梅县区1件,兴宁市2件,蕉岭县1件,大埔县1件,五华县4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6月9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三十一批群众举报案件9件(来电2件,来信7件),无重点件。涉及水3件,大气1件,固废1件,生态3件,其他污染1件。其中,梅县区1件,兴宁市2件,蕉岭县1件,大埔县1件,五华县4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