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案件8件(来电2件,来信6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水1件,噪声1件,固废1件,生态5件。其中,梅江区1件,梅县区1件,兴宁市1件,丰顺县3件,五华县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6月7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九批群众举报案件8件(来电2件,来信6件),列为重点件1件。涉及水1件,噪声1件,固废1件,生态5件。其中,梅江区1件,梅县区1件,兴宁市1件,丰顺县3件,五华县2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