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案件17件(来电1件,来信16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3件,噪声1件,生态11件。其中,梅江区1件,梅县区3件,兴宁市2件,平远县1件,蕉岭县2件,丰顺县2件,五华县6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
6月3日,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市交办第二十五批群众举报案件17件(来电1件,来信16件),无重点件。涉及水2件,大气3件,噪声1件,生态11件。其中,梅江区1件,梅县区3件,兴宁市2件,平远县1件,蕉岭县2件,丰顺县2件,五华县6件。
当日,上述群众举报件已全部转有关县(市、区)、单位办理。